罪无可赦第五十四章 肉食动物(3)(1/2)

文/形骸
罪无可赦 | 本章字数:1855   | 罪无可赦txt下载 | 罪无可赦手机阅读
推荐阅读:快穿女主真大佬恶灵梦魇异族恋歌异世界真美好女配已到达战场拯救我的植物人男友快穿之宿主超萌哒

卫生间内共有三个隔间,呈一字排列,其内是蹲式马桶。两具尸体分别在靠门的两个隔间里,姿势几乎一样,都是背靠墙壁面朝隔间门的坐姿。

两名死者都是衣衫不整,但不整的方式不太一样,女性死者裙子和上衣被撩了起来,内裤被退到了膝盖处,看起来曾经受过猥亵。

她身旁有个女士挎包,一管口红一盒粉饼从包里掉了出来。

吴端检查了包里的物品,除了一些化妆品,还有一张学生证,一个钱包,钱包的按扣开着,里有身份证、银行卡,却一分现金都没有,没找到张婉晴的手机。

学生证和身份证上的信息相吻合,并且照片明显就是死者,从这些证件信息来看,她名叫张婉晴,公安大学痕检专业大三学生。

“不确定猥亵并拿走女性死者财物的究竟是凶手,还是在她遇害后进入卫生间的人,”吴端伸手理了理女性死者的衣服,大声冲一名刑警道:“调监控!所有进出过卫生间的人都给我找出来!但凡可疑的,先拘了再说!”

除此以外,吴端还在张婉晴包里发现了一小包白色粉末状物质。

难道她吸毒?

带着疑问,吴端将这包东西装进证物袋,并交给了貂芳。

男性死者的衣衫不整主要体现在胸口处的衬衣褶皱十分严重,似乎是被人用力揉在手里过,最上面的两颗扣子都崩掉了。

但他的随身财物都在。手机就掉在他手边不远处,是最新款的iphone,钱包则在他裤子口袋里,里面有八百多元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

通过身份证信息,确定男性死者名为马段清。

貂芳开始对尸体进行基本检查。

只见男性死者双唇肿胀,裸露在外的胸膛、脖子、手臂上有点点红斑状的弥漫性皮疹,伴有大水泡。

貂芳皱眉道:“像是某种疾病引起的死亡。”

“疾病?”吴端看向那男性尸体。

“还不好说,现在的尸表现象没有什么明显特点,除了疾病,也可能是中毒、过敏,得回去做病理、毒理检验。”

测过尸温后,她又走向女性死者。

女性死者身上未见明显痕迹,但左侧耳朵里有少量血迹。

貂芳拿手电照了一下女尸左耳,“啧”了一声,闫思弦和吴端凑上前来一看,皆十分震惊。

只见她左耳内有一根钢钉,钢钉钉帽几乎已全部没入她的耳朵,看不出钉子究竟有多长。

貂芳没有着手处理钉子,此刻不具备观察条件,贸然拔出来,可能会对刺入轨迹造成损坏,影响尸检结果的精准性。

闫思弦和她一起将尸体装了袋,抬上了运尸车。

因为案发时间在凌晨,法医人手不足,闫思弦便自觉跟貂芳一同回了市局,帮着给尸检工作打下手,吴端则留在现场勘察痕迹。

现场痕迹条件非常差,一来夜店卫生间本就是公共场所,痕迹多且错乱,二来尸体可能被人动过,但吴端还是和其余两名痕检一起着手采集指纹、脚印痕迹。

一名刑警正在外间的夜店大厅,向报案的夜店经理了解情况,声音断断续续传过来,吴端听到夜店经理提起“门锁”,便检查了两名死者所在的隔间门锁。

他发现男性死者所在的隔间门锁是好的,可以在里面锁上,其余两个隔间——包括女性死者所在的隔间,门锁都坏了,锁不上。

吴端快步走到夜店经历和那正在询问刑警跟前,他冲刑警点了下头,意思是让他该怎么问就怎么问,他就在旁边听听。

夜店经理:“……我被服务生叫过去的时候,卫生间里围的全是人……一开始只发现一个女的,因为女的这个隔间门坏了,锁不上……我过去的时候她衣服已经那样了,我还以为她是吸毒吸大了,嗨过去了……没办法,有的客人自己带药偷偷嗑,我们也发现不了啊……我报完警,还让服务员把围观的人往外赶呢……

人赶出来以后,我们发现那个隔间——就是锁没坏的那个,在里面被锁住了。

因为旁边就是死人,我害怕有客人猫在里头偷拍什么的,就让服务员踩了个凳子,从门板上面的空挡往里看看……结果就发现第二个死人……”

夜店经理垂头丧气,一脸的晦气。

刑警问道:“那隔间门是你们打开的吗?”

“是啊。”

“怎么开的?”

“拿铁丝掰了个钩子,从上面伸进去,一勾就开了,隔间那种旋转的门栓,很容易弄的……”

吴端搬了把凳子回到卫生间,踩上凳子去看了隔间门上方的痕迹。

隔间门上的窄边落了厚厚一层灰,其上有几个刮蹭痕迹。

吴端叫来当时开门的服务生,问道:“你开门之前,这上面的灰尘有痕迹吗?”

服务生想了半天,一会儿说有,一会儿又不能确定,让吴端有些烦躁。

不过细想想,隔间的门锁原理非常简单,门缝又大,想要不留痕迹地在外面锁上,将现场布置成“密室”,除了从门上方着手,还有别的办法,比如用一根细绳套在里面的旋钮上,关门后拽一下细绳,使得旋钮转动,让门上锁。

如此一来绳子会从旋钮上脱落。只要将绳子从门缝中拽出来,既完成了密室的布置,又不会留下痕迹。

当然,关于“凶手布置了密室”的想法,也不能完全确定,毕竟两名死者的尸表状态不同,死在“密室”中的男性死者有可能死于突发疾病或者过敏,说

状态提示: 第五十四章 肉食动物(3) --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快捷键←)上一章:第五十三章 肉食动物(2) 返回《罪无可赦》目录下一页:第五十四章 肉食动物(3)(1/2)(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