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越坡第三百七十章 替姐姐拜堂(2/2)

文/国之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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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家族在元大都的几个族人参与了此次云南之行。

等这一行人到了阿轻乞的时候,都已是脱脱死后半年的时间了,哈斯其其格都嫁给那高惠好几个月了。

这一行人收殓了脱脱及一妻一妾的尸体,准备返回元大都复命。

当脱脱的族人得知德德玛也已去世的消息,坚持要求将德德玛的尸体也带回元大都。

虽然高惠当初没有食言,厚葬了德德玛。但脱脱的族人还是坚持将德德玛的棺材从土里刨了出来,另换了一口棺木,收殓了尸体。

哈斯其其格也很想跟他们回元大都,但高惠岂能放她走。

那脱脱的族人得知哈斯其其格已于高惠拜堂成亲,他们也没有办法,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嘛!

就这样,哈斯其其格一个人留在了腾冲。

脱脱的事情处理完毕之后,哈斯其其格的命运没有一点儿好转的迹象。她就跟一个童养媳一样,虽然号称是知府大人高惠的妾,但一直以来在高府中干着下人的活儿。

当然,这些活儿并不是高惠给她安排的,而是高惠的正室给她安排的。

高惠也纳了不止一房的妾了,但也死了好几房了,这其中,高惠的正室夫人是“功不可没”。

那可是一个妒嫉心极强的女人,她岂能容忍这些小狐狸精跟她抢男人?

虽然哈斯其其格当时还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但这也是一个未来潜在的威胁。消除这些威胁的最好办法,就是让这些威胁永远不再成为威胁。

那怎么办?

除了给她们穿小鞋,绞尽脑汁去整死这些小狐狸精,还能怎么办?

政治斗争是残酷的,宫廷斗争是残酷的,大户人家的妻妾争宠同样是残酷的。

这都是一场你死我活、有你没我的较量。谁能踩着别人的尸体前行,谁就是最终的胜利者。

可以想象,十来岁的哈斯其其格如何经得起这些摧残。ròu_tǐ与精神的折磨,对于她来说是家常便饭。

“活下去!坚强地活下去!”

每当她处于崩溃的边缘,她总会想起父亲的这句话。

哈斯其其格的确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能坚持在高府生存三年,真的是不容易。

马里金此次从麦加返回,路过腾冲之时,有幸遇见了哈斯其其格。

因为当时的云南居住着很多***,朝觐过麦加的人在云南格外受到尊敬。马里金行至腾冲,自然是有不少***视他为英雄。

那高惠为了体现出自己亲民的风格,自然也是亲自接见了这位英雄,并请他到自己府中作客。

也就是这个到高府中作客的机会,让马里金偶然见到了哈斯其其格。

当时,他是因为在酒宴上与高惠他们喝酒。酒过三巡,他因想入厕,便来到了后院。

可后院之中传来了一阵喝斥之声。他起初并没在意。

等他入厕出来,又听见了打骂之声,以及一个小姑娘的哭泣之声。

马里金猜想,肯定是这知府大人府上的丫头做错了事,正在挨打挨罚了。

本来这也没多大的事儿,但马里金当时也喝了不少酒,正想出来透透气。就寻思着去看看热闹,看看这高府是怎么管教下人的。

他循声找去,远远地看见有一个衣着华丽的女子正拿着根棍子在打一个跪在地上的小姑娘。

这小姑娘也就约十二、三岁的年纪。

那打人的女子一边狠狠地打,还一边骂这个小姑娘是小狐狸精、『骚』蹄子。

马里金觉得这倒有些意思。按说这才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还是少不更事的年纪,也不至于去勾搭哪个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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