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越坡第四百二十六章 文庙凶案(1/2)

文/国之祯祥
明越坡 | 本章字数:1845   | 明越坡txt下载 | 明越坡手机阅读
推荐阅读:东唐再续全面战争之铁血军阀我在春秋做贵族美国奴隶主[综]非常规恋人我的科学时代[综]富江,性别男

因为从刚才这两个孩子的对话之中,崔道远他们已经听出了一些端倪,似乎这两个孩子是被元兵关押在这里的。

那么也就是说,这两个孩子兴许是能与他们合作的。俗话说“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嘛!”

那两个孩子听这帮捉住他们的人说,他们不是鬼,是故意扮的鬼,总算是不那么害怕了。

崔道远问这两个孩子,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被关押在这文庙之中,而且还有这么多元兵看守。

那小一点儿的孩子似乎是被吓得不轻,不敢开口。

那大一点儿的孩子结结巴巴地告诉崔道远他们,他们被关押在这文庙还得从一个月之前说起。

当初,常遇春拿下龙游城之后,兵锋直指衢州城。

衢州路达鲁花赤伯颜不花的斤和衢州路总管薛超吾儿都是维族人。虽然他们不算正宗蒙古人,但他们的先祖都是早期跟着铁木真的人,所以在元朝他们的地位并不低。

而且这衢州城内,大部分掌握实权的官员都是蒙古人、维族人。

这伯颜不花的斤和薛超吾儿也是少有的文化人。当时衢州城防坚固,他们认为,只要上下能够同心,红巾军要想攻入衢州是不可能的。

但就怕衢州城内的汉人官员投诚,如果一旦让他们里应外合的话,那就糟糕了。

伯颜不花的斤和薛超吾儿经过商议,想出了一个妙招儿。说是在文庙内办学,招收一些官员子弟来文庙念书。

可是这个招生条件就有些意思了,只招收汉人官员的子弟,而且是正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

更有意思的是,衢州城内的正七品以上汉人官员,必须至少得派出一个亲生的子弟到这文庙中来。

而且送来念书的学子,必须住在文庙之中。这文庙内有二十多名元兵把守,文庙的旁边还驻扎着一支一百多人的元军。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哪里是办学?这分明就是要每个正七品以上的汉人官员送一个人质到他们这里来嘛!

如果这些汉人官员敢心生二心,送来的人质肯定就别想活着走出这文庙的大门了。

当然了,虽然是实质上的人质,但伯颜不花的斤和薛超吾儿还是要做一些表面文章的。

他们让衢州路的学正大人亲自负责此处的教学事宜。

这衢州路的学正大人可是正宗的蒙古人,对伯颜不花的斤和薛超吾儿的这条妙计,当然也是举双手赞成的。

对于为什么专门招收汉人官员的子弟来讲学,这衢州路的三位高官自然也是想出了一套说辞。

无非就是相当于现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喽,让这些汉人子弟坚定一心一意跟着蒙古人走的决心,树立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信心之类的喽。

有了这么一套说辞,这些正七品以上的汉人官员明知这是个陷阱,也不得不跳呀!

就像现在某个单位一样,让你去搞业务学习,你可以找个生病了之类的由头推掉。但说让你去学习某某领导讲话精神之类的,你敢说不去?

任谁给你上纲上线、扣一顶政治帽子,你都受不了。

这衢州路学正也是亲自从自己衙门里挑选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官员住在文庙,也就是刚才这两个孩子口中所称的先生。

据这两个孩子交待,他们两个的父亲都是这衢州城内的汉人官员。

那大一点的孩子,姓郑,名叫郑少严,今年十六岁。其父郑桂龙,乃是元军的一名千户,正五品,且负责这衢州城小西门的防御。

那小一点儿的孩子,姓张,名叫张浩,今年十一岁。其父张斌,乃是衢州路院判,从四品。

这张浩与郑少严是表兄弟,郑少严的父亲郑桂龙是张浩的父亲张斌的大舅哥。

另外,这院子左侧的三间房子中,有一间住的是在此教学的先生,也就是这衢州路学正大人亲自选派的官员。

另外两间房子里,总共住着九个孩子,都是衢州城内正七品以上汉人官员的亲生儿子。

也就是说,除开郑少严、张浩两个,这文庙里面还有七个孩子。

郑少严告诉崔道远他们,这大门左侧的两间房子里住着二十四名元兵。平常不论白天黑夜都有两名元兵在大门处值守,今天可是没看见人。

崔道远心想,这两孩子哪里知道,今天也是有两人值守的,不过是被他们解决掉了而已。

崔道远问郑少严,这文庙大门外边的站岗兵士是不是也是住在这大门左侧房间里的。

郑少严告诉他们,那文庙大门外边的值守军士是驻扎在文庙旁边的一个百户的人马。

这文庙里面的兵士是衢州路总管薛超吾儿亲自挑选的一队人马。两队人马互不干扰,一个负责外围防御,一个负责文庙里面的防御。

之所以如此安排,也是防着这些孩子的父亲。

因为郑少严他们这些孩子的父亲都是朝廷的官员,好歹也认识几个人。哪天真是要准备反水,说不定会来收买看管文庙的官兵,救出他们的孩子。

可现在派出两队各不相干的人马来看守这文庙,那要想全部收买成功,那个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听闻此言,崔道远他们也觉得这衢州路的达鲁花赤伯颜不花的斤和衢州路的总管薛超吾儿真是不可小觑。

真是应了那句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这二人一主一副镇守衢州,不光是兵多将广,而且主将副将都是有学识之人,还真是难以应付。

这伯

状态提示: 第四百二十六章 文庙凶案 --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快捷键←)上一章:第四百二十五章 一探究竟 返回《明越坡》目录下一页:第四百二十六章 文庙凶案(1/2)(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