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时代造反实录第三十一章 你这狼牙棒正经吗?(2/2)

文/猫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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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放入了村兵队成了一名光荣的村兵,还给他分了两亩地。

这让其他人更加羡慕了,在榜样的作用下表现的更加积极了。

回县城无论是当巡丁还是当衙役书吏,其实也是属于官奴,给官老爷当奴隶而已。

现在在这里,有吃有穿,还有地分,没人欺压,活的清白正直,这日子是个正常人都知道怎么选。

越是低层的人越知道怎么选,反倒是刘同谦这种读书人,不上不下的很纠结。

刘同谦一来自恃身份,二来也有伤在身,沈墨也就没管他,让他跟着娄小茹他们打下手。可以自由活动,但是不允许出村。

要不是看这位还算是个后勤人才,沈墨估计早收拾了。

结果这段时间忙起来就把这人给忘了,现在听小绿提起,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号人。

那刘同谦一开始对沈墨一肚子意见,怨恨沈墨剪了自己的辫子,还把自己强行留在焦家庄。

后来又把自己分配到女人手下打杂,刘同谦心中很不爽。

但是不爽归不爽,最多脸臭一点,嘴上可不敢有什么牢骚,该干的活一点都不少。

这期间,刘同谦从一开的想逃跑,慢慢的到觉得沈墨这群反贼有点东西,再到专门的留心观察,最终越来越觉得这伙反贼跟不一般的坐寇和流寇都不一样。

其他反贼盗匪身上的毛病这些人一点都没有,反而有很多人匪夷所思闻所未闻的举动让人诧异的同时却又不得不佩服。

比如说对全体村民分田分粮,废除奴籍,还给原来的家奴丫鬟分田,并且公开宣布以后坚决禁止蓄奴,禁止土地私下买卖,甚至还给女子分田。

这些事情,翻遍史书,也找不出来一个。

效果如何,光看那些村兵训练时候的积极性,那些村民天天变着法子主动给这些反贼主动送礼就知道了。

还有那练兵之法,更是新奇,但是效果却是卓有成效。

更别提什么农会,公审大会之类的,都是让刘同谦既诧异又心惊,但是又暗暗生出了佩服之心。

还有,本以为沈墨让娄小茹和两个之前的丫鬟留在总镇署办事是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毕竟沈墨年轻气壮,娄小茹也是年轻貌美,要说沈墨对这个小寡妇没有什么想法,打死他都是不信的。

但是这一个多月来,饶是他再用心观察,都没有发现一丁点沈墨好女色的痕迹,每次娄小茹跟沈墨的接触都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

甚至他还找小红小绿两个小丫头偷偷地套过话,但是依然啥都没有发现。

这让刘同谦甚至忍不住的对沈墨做出了一些恶意的揣测。

但是他这个人的心理还不是太猥琐,阴暗的那种,最终根据自己的观察,得出了一个最符合逻辑的结论:

沈墨是个真正干大事的人,所以这些在其他反贼强盗头子身上的毛病想要在沈墨身上出现几乎不可能。

刘同谦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无论最后怎样,一开始多少都有一点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

只是后来被现实打磨的,这些抱负都一点一点磨没了。

刘同谦也不例外,自然也是有些报复的。

之前考了满清的秀才,对科举之路还抱有希望。但是后来屡试不中之后便沮丧了许多。

尤其是看到自己那论才学怎么都不如自己的堂兄竟然靠着花钱就能买到一个知县的时候,他心中是很不平衡的。

能当上东安县衙的户房司吏,还是自己那个一心只想升官发财的草包堂哥给他的照顾。

刘同谦嘴上虽然感激,但是心中何尝没有愤懑怨怼。

户房司吏再是肥缺,那也永远都是吏,而不是官。

吏是什么,其实就是官奴。

而且他也知道堂兄让自己当这个户房司吏也是为了方便自己捞钱,而不是为了照顾他。

但是现在,他感觉自己似乎找到了另外一条能够实现最初的抱负的新路。

也许,试一试可能会有不错的结果。

反正,已经从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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