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水行周第六百一十九章 地位(2/2)

文/米糕羊
逆水行周 | 本章字数:540   | 逆水行周txt下载 | 逆水行周手机阅读
推荐阅读:让法兰西再次伟大大明:我成了道士皇帝三国从自立为王开始东唐再续重生美国之大奴隶主柱灭之刃鬼王系统小兵传奇
管理条例》、《商社、公司管理条例》等律法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商律》,为大兴工商业(主要是实业)扫清障碍。

当然,对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朝廷依旧是要严厉打击的。

这样做的目的,是以律法形式确认工商业活动的合法性,确认商人的合法地位,官府对于工商业的管理有了依据,而不是基于“抑商”随意打击商贾及其产业。

为此,宇文理组织人员,根据各方意见,初步拟定了《公司条例(草稿)》、《商人条例(草稿)》,上呈天子,作为推动工商业立法的实践。

这两份条例(草稿),分别对商社/公司的营业行为、商人的经营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也为正式的《商律》出现奠定基础。

天子御览,命中书省进行修改,是为《公司条例(草案)》、《商人条例(草案)》,现在,由中书省提交门下省审核。

因为要扭转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事关重大,所以门下省谏议院对这两个草案的审核过程,为政事堂会议的一部分。

宇文理作为提案人,要接受反对方的提问,政事堂会议最后要进行投票表决,决定这两个草案的命运。

与会人员,之前就拿到了两份草案的资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研究,现在若有疑问,当场就可以提出来,正、反双方就此辩论,辩论结束,投票表决。

延续了千年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把商业看成“奸伪之业”,把商人看成末等之民的政治传统,是否会因此获得初步扭转呢?


状态提示: 第六百一十九章 地位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快捷键←)上一页:第六百一十九章 地位(2/2) 返回《逆水行周》目录下一章:第六百二十章 恐惧(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