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历四年第十四章 分期(3/3)

文/张维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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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起来。

日头渐渐升高,前面的登记还在继续,只是随着百姓登记结束开始离场会场上的百姓越来越少,越到后来就越是只剩下了他们这些士绅富户。直到午饭后,这些在经过商议后匆匆赶回来的士绅富户们才开始得以询问关于财货、宅院、店铺、工坊、矿产等一系列产业的事情。

对此,陈文当即表示,官府此前的文告已经说得很清楚,归还产业只涉及鞑子无法带走的不动产,即田土、宅院、店铺、工坊、矿产之类,金银珠宝字画古董等物并不涉及,因为鞑子从诸君的手中夺走之后,具体弄到了什么地方官府也不知道,自然不可能替鞑子还债。

而那些不动产则依旧按照善后大借款的模式归还,只是起征方式和数额规定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同。

没收归还和替鞑子还债乃是原则问题,陈文的坚持使得这些士绅富户愤慨不已,以至于整整一个下午会场上都在进行那些不动产的争论。直到入夜时分,陈文的一句若是今年六月前不进行登记,也不愿意接受收购的,视为放弃归还权利,一律收归官府和卫所所有,才将这些反对的声音压倒。

只不过,声音确实是压下了,接下来的征虏大借款就变得难以进行,已经开始举火的会场上只有陈文还在兴致勃勃的讲解这其中的关节,以及稳定且高于善后大借款的利息,场下的士绅富户们不敢擅自离开,却也没有什么购买的意向,反倒是饶有兴致的准备看陈文和孙钰的笑话。

可是就在这时,原本在会场上很低调,仅仅是坐在右侧一个不显眼位置上穿着极为普通的老者却站了起来,朗声向陈文和孙钰说道:“老夫愿购买一千两征虏大借款,约期十年!”([m.69kshu.cc 69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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