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匪三十年第七百二十四章 密谋 三续(1/3)

文/鲁狂歌
义匪三十年 | 本章字数:1970   | 义匪三十年txt下载 | 义匪三十年手机阅读
推荐阅读:诡异入侵镇世武神快穿之锦绣荣华最后一个大魔头伏天氏超凡神偷猥琐流杀怪大师

第七百二十四章 密谋 三续

“只是传言,传言而已。 ”冯麟阁知道如果徐世昌真的去了徐州,那么对这件事的把握更大,几乎能够召集全部的北洋力量,但这毕竟只是传言。此外,冯麟阁也不想汤二虎问的太多,说起来,叫汤二虎过来也不过是让他跟自己一起罢了。

“那还好,我以为他也去了呢。”

“呵呵……我继续。”冯麟阁询问道,汤二虎一点头,冯麟阁继续把自己知道的说出来。

众议院议员赵炳麟提出军人不得干涉议会案,张勋联合多人通电予以痛斥。之后众议员陈允等质问督军同盟的问题,张勋等又有第二次排斥国会的通电发表。司法总长张耀曾由云南到海,下榻孟渊旅馆。正当其时,海海关在轮船查获大宗烟土,据说张勋的随员孙世有重大嫌疑,可是他否认随员有孙世其人,他本是属于国民党右翼的阁员之一,国民党参加内阁本来是段祺瑞所不喜的。北京政府忽然发表一道重申烟禁的命令,命令指出:“不法之徒,巧假护符,暗贩卖”。这道命令显然是影射西南人物而借以打击他们的。不久查明,海烟土案牵涉到唐继尧的兄弟唐继禹,而与张耀曾无关。张勋到达北京后,海烟土案发生后,张勋不管与张耀曾有关无关,发电说:“张耀曾贩土营私,丧权辱国。国务院为一国最高行政机关,岂容有此败类厕足其间。……勋敢代表大多数之国民曰,此等阁员,此等议院,我辈国民断难承认。”

这时国会已经通过了内阁总理同意案,并且通过了全体阁员名单,因此段祺瑞不能不出面来替国会讲几句话。他劝告张勋勿再干涉国会。张勋回答说,他不是干涉国会而是 “监督国会”。九月旬,黎也派张勋的老朋友阮忠枢到徐州来疏通。不料通过劝告和疏通,张勋反而更加猖狂,公然联合北洋军阀多人发表元电,用更大的火力攻击张耀曾说:“……政府隐忍而不言,国会盲从而通过。……国会为立法之地,总长为执法之人。法若不行,何以服众。自兹以后,勋等何能再以禁烟法律强令国民,惟有任其自种自运自吸,不过问而已。勋等料各省法庭引为耻,忍无可忍,必有与法部断绝关系之一日。…… 张于此案为嫌犯之一,无论有罪无罪,均应停职付诸法庭。……如以勋等所言为是,请即日罢斥司法总长张耀曾,即交法庭公开审判,以谢天下。如以张耀曾所行为是,即请立罢勋等之职,以谢张耀曾。倘政府仍有为难,即请将勋等与张耀曾一律罢斥,以平其气。……坐衣冠于涂炭,勋等所不屑为,甘缄默以终身,勋等所不忍出。敢援匹夫有责之义,不辞武人干政之嫌。期在必行,伫候明训。”列名这个电报的有倪嗣冲、姜桂题、张作霖、冯德麟、孟恩远、毕桂芳、许兰洲、王占元、张怀芝、赵倜、田烈、李厚基、田玉、杨善德等。

说到这里,冯麟阁颇有深意的看了看汤二虎,见汤二虎并未动容,这才继续。

张耀曾忿忿不平地辞职。在辞呈说他“无罪可言,无责可负”。并建议:“张勋目无央,威逼政府,请严加惩治以安国本,”他说张勋既为“原告”,应当到法庭来和他对质,如果是诬告,应当加以反坐。黎安慰他“不必计较”。段也只说了一句不负责任的话:“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之后,张勋公然召集第二次更大规模的徐州会议,并将七省攻守同盟扩大为“十三省区联合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山东督军张怀芝、第五师长张树元、奉天督军张作霖、吉林督军孟恩远、黑龙江督军毕桂芳、江苏督军冯国璋、河南督军赵倜、湖北督军王占元、江西督军李纯、福建督军李厚基、直隶督军曹锟、直隶省长朱家宝、浙江督军杨善德、淞沪护军使卢永祥、第七师长张敬尧、衮州镇守使施从滨、两广矿务督办龙济光、京师警察总监吴炳湘、北京步军统领江朝宗等所派的代表。当这些军阀代表到徐州时,张勋派绿呢大轿前往车站迎接,并包定徐州四大旅馆为招待所。会议在巡阅使署大客厅举行,门禁森严,代表入场亦须通过人身检查。会议决定:推举张勋为十三省区的大盟主,并制定《省区联合会章程》十二项如下:

一、本团体以联络国防、巩固势力、拥护央为宗旨;二、本团体为防止暴动分子私揽政权而设。国会开幕后,如有借故扰乱与各省区为难者,本团体得开会集议为一致之行动,联合公讨之;三、本团体为维护国家安宁起见,如不得已用兵时,关于联合区域作战事宜,得公推领袖一人总指挥之;四、本团体对于所公推之领袖,认为盟主,凡事经开会公决后,即由领袖通告遵行;五、本团体推张将军为领袖,遇有重要事体发生,应行主持争执。其不及往返电商者,经由张将军代为列名,但事后应将原电事由电告;六、本团体如有必须集议之事,应由各省区各派代表到会与议,其集议地点临时决定之;七、本团体联合以后,各方面如有妨害国家统一之行为及对于政治有非理之要求,为公论所不容者,本团体即以公敌视之;八、本团体以外各省区如有反抗央、破坏大局者,本团体即辅助央以制服之;九、本团体为主持公道起见,凡有扶持私忿、假借它项名义倾陷报复者,本团体应仗义执言,加以保护;十、各方面对于本团体如有存心破坏及谋削弱本团体之势力者,本团体当协力抵制之;十一、本团体

状态提示: 第七百二十四章 密谋 三续 --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快捷键←)上一章:第七百二十三章 密谋 再续 返回《义匪三十年》目录下一页:第七百二十四章 密谋 三续(1/3)(快捷键→)